快递是我国增长最快的服务领域之一,每年增长速度都保持在25%至30%以上,但由于
没有相应的标准和规范约束,致使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应有保障。为严格规范快递服务行
业,我国首个《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》将于2008年1月1日全面施行。《标准》首次明确
了快递服务人员的"询问与验视"权,并对快递服务的服务时限、重量规格、限额赔偿进行
了明确规定。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将从12月15日起,对市内快递服务企业提前进行督察,
服务人员有权询问验视 。
据了解,为保证邮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,杜绝一切违法违规物品邮寄,快递服务人员在
收件时都应了解邮寄物品实情。但在《标准》施行前,由于没有明文规定,快递服务人员
无权要求顾客打开邮寄物品验视。《标准》施行后,快递服务员不但可以名正言顺地"验
货",还能询问和验视内件的性质和种类,一旦发现法律、法规规定的禁寄物品,可拒收并
向寄件人说明原因。遇到客户邮寄贵重物品时,快递服务人员还有义务主动建议寄件人
,为物品购买保价或保险服务。 |